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:房屋、建筑物20年;飞机、火车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;与生产经营有关器具5年;飞机、火车、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;电子设备3年。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:
(一)房屋、建筑物,为二十年;
(二)飞机、火车、轮船、机器、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,为十年;
(三)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、工具、家具等,为五年;
(四)飞机、火车、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,为四年;
(五)电子设备,为三年。
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是什么?
可选用的折旧计算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、工作量法、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。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方法一经确定,不得随意变更。
1.年限平均法
(1)年折旧额=(原价-预计净残值)÷预计使用年限=原价×(1-预计净残值/原价)÷预计使用年限=原价×年折旧率
(2)年折旧率=(1-预计净残值率)/预计使用寿命(年)×100%
(3)月折旧额=固定资产原价×月折旧率
(4)月折旧率=年折旧率/12
2.工作量法
(1)单位工作量折旧额=固定资产原价×(1-预计净残值率)÷预计总工作量
(2)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=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×单位工作量折旧额
3.双倍余额递减法
(1)年折旧额=期初固定资产净值×2/预计使用年限
(2)最后两年改为年限平均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