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通人不建议买法拍房的原因在于法拍房风险较大,法拍房普遍存在质量不保证,收房难,费用不明确,户口问题等。
1、在法院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时,通常只是对明显的瑕疵进行简单描述,对于房屋存在的隐蔽的质量问题都不会体现的。
2、由于买卖不破租赁,带租约就意味就算房子过到你名下,你也要等租期到了之后才能住进去,假如面临十几年的租约,那收房可就遥遥无期。
3、由于法拍房的转让税费都是由买受人承担,法拍房不会公布拍房以前的交易情况和房屋的性质,有的房屋过户涉及的税费非常高。
4、法院对于法拍房,只负责房屋产权过户,不负责买受人落户问题,如果法拍房原房主的户口还没有迁出去,买受人在购买法拍房之后,可能就会存在不能落户的风险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四十九条 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,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,或者由执行员转交,并由被交付人签收。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,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,并由被交付人签收。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,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。拒不交出的,强制执行。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五十条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,由院长签发公告,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。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,由执行员强制执行。